日前,我市发布《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市字〔2022〕92号),宣布继续实施25件政府规章,废止1件政府规章,修订4件政府规章;停止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62件,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待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
今年6月以来,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过程中,该局专门下发了清理通知,明确了清理的范围、依据、责任、处理办法。清理采取部门初审和市司法局集中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职能调整、设置依据,对本部门起草实施的文件提出意见。市司法局结合部门意见和集中审核情况,对存在上位法已调整、阶段性任务已完成或与当前形势不符等问题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出继续实施、予以废止或予以修订的意见。在此次清理中,对近千份市政府文件按部门逐一进行了整理、核对、协商和会签,并将清理结果报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确保了清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